政府采购质疑答复 一、质疑人 供应商: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新南路6号龙湖花园1-2(博德台)一楼 联系人:李巧 二、被质疑人 重庆市沙坪坝区火车西站地区管理委员会 三、质疑事项 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认为重庆火车西站地区管理委员会采购西站枢纽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编号:ZC2021024)的采购过程使该公司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于2021年06月01日向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质疑,我单位予以受理。 质疑事项:评审委员会打分与质疑人自评打分存在巨大差异,评审委员会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的违法行为; 事实依据:详见质疑函; 质疑诉求:重新选定评标专家对所有投标单位重新评标并书面告知重新评审结果。 四、审查及答复 我中心于2021年06月02日召集原评审委员会对质疑事项进行协助处理。 经查,评审委员会认为: 经评审委员会核实招标文件和质疑人投标文件,评审委员会认为评分及评审结果均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应答情况作出判定:不存在未按招标文件评审及其它不公平不公正的违法行为。具体得分情况由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依法进行答复。 针对本质疑函,评审委员会认为质疑内容不属实,质疑诉求不予支持。 具体得分告知情况,我中心认为已按法律法规规定告知投标人的应当告知内容,关于评审专家具体评审过程和内容按法律法规规定应属保密内容。 综上,我中心认为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质疑内容不属实,质疑诉求不予支持。 事实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质疑人质疑函、质疑人投标文件、《采购过程质疑专家审核意见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九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四条、第十六条。 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 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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