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质疑答复 一、质疑人 供应商:重庆德康秀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金剑路496号2—21 联系人:魏秀珍 二、被质疑人 沙坪坝区环境卫生管理处(简称“采购人”,下同。) 三、质疑事项 重庆德康秀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认为沙坪坝区环境卫生管理处采购沙区东部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单位(采购编号:ZC2022185)的招标文件使该公司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于2023年02月16日向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质疑,我单位予以受理。 质疑事项:招标文件第五篇“投标供应商须知”第三大条“投标文件”第(一)条与第(六)条前后表述矛盾、具有歧义; 事实依据:详见质疑函; 质疑诉求:对质疑事项进行回复。 四、审查及答复 经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查现对质疑事项回复如下: 招标文件第五篇“投标供应商须知”第三大条“投标文件”第(一)条明确规定“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从正文开始编制完整的页码”,本项目二月七日发布的补遗公告表明投标文件包含“资格文件”、“技术、商务及经济文件”、“实施方案”和“电子投标文件”四部分。“实施方案”目录未在招标文件第五篇“投标供应商须知”第三大条“投标文件”第(六)条单独罗列,因此所有投标文件目录都应作为正文部分进行编制。 事实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质疑人质疑函等。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 沙坪坝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02月22日 2023年0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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