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质疑答复 一、质疑人 供应商:重庆新犇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奥体运动街150号1—3号 联系人:张宇婷 二、被质疑人 沙坪坝区环境卫生管理处(简称“采购人”,下同。) 三、质疑事项 重庆新犇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认为沙坪坝区环境卫生管理处采购沙区东部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单位(采购编号:ZC2022185)的招标文件使该公司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于2023年02月17日向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质疑,我单位予以受理。 质疑事项: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可进行多分包投标,在多个分包排序第一的情况下,只能选择投标限价最高的分包中标,其余分包必须放弃中标资格,该设置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事实依据:详见质疑函; 质疑诉求:删除该条设置。 四、审查及答复 经沙坪坝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审查后认为: 我国现行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并未禁止兼投不兼中行为,在中国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官网查询相关信息能得到国库司的明确答复此设定不违反政府采购规定。 综上,采购人认为重庆新犇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质疑不成立,决定对其质疑诉求不予支持。 事实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质疑人质疑函、采购人出具的质疑回复函、中国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官网查询结果(http://www.mof.gov.cn/gongzhongcanyu/zixunfankui1/gks/202007/t20200721_3553556.htm及http://www.mof.gov.cn/gongzhongcanyu/zixunfankui1/gks/202007/t20200723_3555169.htm)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 附件:中国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官网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共两份)) 沙坪坝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2023年0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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