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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招投标现场交易保障预案

发布时间:2020/3/3 15:05:53  

 

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疫情防控期间招投标现场交易保障预案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部署,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的要求以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区交易中心”)为有序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保障我区经济平稳运行,针对必须进行现场开评标(评审)交易的项目制定本预案。

一、交易现场管控措施

(一)设置进出通道

保留大厅前门一处进出通道,其余通道全部关闭。根据片区防疫管控要求,自行解决停车问题。

(二)人员进场管理

1.进出通道入口配备一名安保人员,对进出人员一律进行体温检测,检查是否正确佩带无呼吸阀的合格口罩;进行实名登记,并如实填写相关表格。

2.体温超过37.2℃的人员,视情况劝其离开;若发现体温超过37.2℃且前往过湖北、武汉等重点疫区,以及与确诊新冠肺炎人群有接触史隔离医学观察正常未满14天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按照疫情联防联控要求执行并上报相关部门。

3.不正确佩戴无呼吸阀的合格口罩、不配合体温检测、不通过一楼进出通道以及体温检测超过37.2℃的人员不听劝阻执意进入的,现场安保人员应制止并强制带离,有过激行为的应拨打110报警。

(三)场内巡查管理

1.外来办事人员在二楼办理相关事宜,电梯处玻璃门禁止外来人员进入,玻璃门上粘贴各业务科室办公电话,如有办理业务联系相关科室人员在二楼代理工作室受理。

2.前台大厅、开标区由场内巡查人员负责人员引导,严格检查口罩佩戴和废弃口罩定点投放情况,巡查情况及时向中心办公室报告处置。

3.评标区由巡查人员负责评标专家的引导和评标区域的巡查,巡查情况及时向中心办公室报告处置。

二、日常工作程序

(一)政府采购工作程序

1.采购人或供应商安排一名身体健康人员(即无前往湖北、武汉等重点疫区,以及与确诊新冠肺炎病人无密切接触史或隔离医学观察期满人员)前往区交易中心办理项目相关事宜,并出具单位其他业务办理人员承诺书(见附件5)或“渝康码”,同时在一楼入口测体温处递交。

2.供应商在二楼大厅前台领取中标通知书;采购人或供应商办理其它业务需联系项目经办人后在二楼大厅等候办理。

(二)工程项目入场挂网工作程序

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须安排一名身体健康人员(即无前往湖北、武汉等重点疫区,以及与确诊新冠肺炎病人无密切接触史或隔离医学观察期满人员)前往区交易中心办理项目挂网事宜,并出具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承诺书(见附件3)或“渝康码”到区交易中心一楼入口处进行防疫检查。

三、开标评标(评审)工作程序

  1. 开标前准备

    1.招标人(采购人)申请现场交易。由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审核备案并手续齐全的项目。

    2.发布项目补遗。补遗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1)接标时间及地点。

    2)开标开始时间及地点。

    3)因疫情防控需要,所有投标人(供应商)从一楼进出通道楼进出,在并指定区域接受防疫消毒。

    4)投标人(供应商)限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

    5)入场前,各投标人(供应商)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无呼吸气阀的合格口罩,主动配合做好实名登记、体温检测等防控工作。未正确佩戴无呼吸阀的合格口罩、体温超过37.2℃、来自重点疫区或有疫情接触史且医学观察未满14天者将被劝返。

    6)各投标人(供应商)应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疫要求的人员参加现场交易活动,并递交符合防疫要求的承诺书(详见附件1)或“渝康码”,承诺书中要明确:“如果所派人员出现疫情防控要求需留观、隔离的,由本单位自行负责,视为放弃派员参加现场开标活动”(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签到时递交承诺书或“渝康码”)。

    7)保持安全距离。交易当天,各投标人(供应商)在场内等候或工作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自觉保持1米以上间隔距离,座位隔空就座,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废弃口罩定点投放。

    8)控制活动时间。投标人(供应商)办理业务时应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一次办结,即办即走不逗留;交易活动结束后应立即离开现场,不得滞留。

    9)招标人(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含以上内容的补遗文件提交至项目经办人处确认并发布,项目经办人应安排空间较大、有窗通风的开标室和评标室。

    (二)接标

准予进场的投标人(供应商)应进入指定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及符合防疫要求的承诺书,隔空就座,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

(三)开标

1.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进入开标室的投标人(供应商)有序参加开标会;开标结束,开标记录表由招标(采购)人或其代理机构人员送给投标人(供应商)签字确认。

2.招标人(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负责收取投标人(供应商)及监督人员的承诺书(详见附件1、附件2“渝康码”,并在开标结束时连同招标人、代理机构的承诺书(详见附件3“渝康码”一并交予区交易中心现场工作人员(工程类项目按此要求执行,政府采购类项目在入口处测体温时收取)。

3.开标结束后,若无需等待退还原件或者询标的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离开交易现场,不得逗留。

(四)抽取评标(评审)专家

1.政府采购项目抽取评审专家按照以下程序执行:
1)采购人递交专家委托抽取函给项目经办人。

2)采购人自行抽取的,需委派1名工作人员携带“其他业务办理人员承诺书”(见附件5)到中心办理评审专家抽取事宜。

3)资料递交。采购人到区交易中心门口体温测量后递交“其他业务办理人员承诺书”,专家委托抽取函递交到前台处即可离开,前台通知项目经办人到二楼领取。

4)专家抽取。项目经办人按日常抽取程序抽取评审专家。因业务需要必须由采购人抽取专家的,采购人与项目经办人应保持安全距离、戴好口罩,项目经办人协助其抽取评审专家。

5)专家名单提取。项目经办人把密码单交给信息科,信息科工作人员在二楼专家抽取室提取专家名单并交项目经办人。

2.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抽取评标专家按照以下程序执行:

1)排队抽取及打印。为减少人员聚集,按先后顺序排列抽取。代理机构人员在专家抽取室外门禁处递交专家抽取申请表,并在代理机构室隔位就座等候,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依次通知进场抽取。专家名单打印现场管理与抽取环节相同。

2)出现专家抽取异常情况,严格按照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制定的疫情期间专家抽取保障预案进行处置。

(五)专家进场及评标(评审)

1.进场检测。评标(评审)专家(含业主专家)凭当日评标(评审)短信、身份证原件(或评标专家证)进行体温检测和实名登记。体温检测及身体健康状况评估合格的专家在二楼评标专家入口处登记身份信息和填写评标(评审)专家承诺书(详见附件4或“渝康码”,放入专用密封袋。体温检测不合格的专家,现场工作人员应登记姓名后予以劝离,并由监督部门打印专家名单后启动专家补抽程序。

2.引导进入。准予入场的评标(评审)专家在等候室人证比对成功、完成通讯及电子产品检测后,由监督人员指定评标室等候。

3.避免聚集。专家名单打印后,监督人员在专家登记表上获取专家信息后组织专家进入评标室。为避免人员聚集,评标(评审)专家尽量隔位就座,必要时一个项目可安排评标(评审)专家在2个或多个评标(评审)室进行评标(评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一人一室独立评标(评审)。评标(评审)专家用餐时,须按照餐食隔座摆放位置就座,不得擅自移动位置。

4.资料封存。政府采购项目资料开标后封存于中转室。工程建设项目需要封存资料的在现场监督人员监督下封存于中转室。

四、我中心将根据疫情变化发展情况及时调整本预案,并进行公告。

附件:1.投标人(供应商)承诺书

      2.监督人员承诺书

      3.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承诺书

      4.评标(评审)专家承诺书

5.其他业务办理人员承诺书

 

 

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32


 

附件1

投标人(供应商)承诺书

 

本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承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重庆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庆主城九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相关要求。本单位于______________日参加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开标活动。本单位承诺在开标过程中做到以下几点:

1.参与投标人员积极配合交易场所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不进入开标场所。

2.参加投标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无呼吸阀的合格口罩,听从交易场所工作人员的引导。

3.本单位所派投标人员_____(姓名),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在_____________(省、市)居住,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

4.本单位保证做好投标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提前到达开标区域,避免因工作疏忽导致时间拖延,造成人员聚集。

5.开标活动结束后,本单位人员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6. 如果所派人员出现疫情防控要求需留观、隔离的,由本单位自行负责,视为放弃派员参加。

7、所有上交投标相关的纸制文件需防疫消毒密封,确保正常。

承诺人(公章):

   


 

附件2
监督人员承诺书

 

本人姓名: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现场交易活动监督。本人承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重庆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庆主城九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相关要求。本人承诺在履行现场监督职责过程中做到以下几点:

1.本人近期未去过湖北,未途经湖北返渝或市外返渝后已按要求隔离满14天,未出现任何症状,目前身体状况良好。

2.本人承诺未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过接触史,未有发烧、发热、咳嗽等症状。本人目前身体状况良好。

3.本人配合交易场所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

4.本人在项目交易当日提前到达交易现场,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无呼吸阀的合格口罩,严格遵守交易现场管理规定,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

5.交易活动结束后,本人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承诺人(签字):
                           


 

附件3

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承诺书

本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承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重庆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庆主城九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相关要求。本单位于___________日组织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开标(拍卖)活动。本单位承诺在开标(拍卖)过程中做到以下几点:

1.积极配合交易场所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不进入开标(拍卖)场所。

2.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无呼吸阀的合格口罩,严格遵守交易现场管理规定,听从交易场所工作人员的引导。

3.本单位所派现场工作人员____(姓名),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联系电话),在___________(省、市)居住,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

4.本单位保证做好开标(拍卖)前准备工作,提前到达开标(拍卖)区域,配合中心做好开标场地临时调配和现场人员引导工作,避免因工作疏忽导致时间拖延,造成人员聚集。

5.交易活动结束后,本单位人员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6、所上交给交易中心相关的纸制文件需防疫消毒密封,确保正常。

                                   承诺人(公章):
                                        
     

附件4

评标(评审)专家承诺书

 

本人姓名: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参加___________日的评标(评审)活动。本人承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重庆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庆主城九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相关要求。本人承诺在评标(评审)过程中做到以下几点:

1.本人近期未去过湖北,未途经湖北返渝或市外返渝后已按要求隔离满14天,未出现任何症状,目前身体状况良好。

2.本人承诺未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过接触史,未有发烧、发热、咳嗽等症状。本人目前身体状况良好。

3.本人配合交易场所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

4.本人参加评标(评审)时提前到达评标(评审)区域,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无呼吸阀的合格口罩,严格遵守交易现场管理规定,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

5.评标(评审)结束后,本人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承诺人(签字):
                                 

附件5

其他业务办理人员承诺书

 

  本人姓名: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单位委派负责_______________项目挂网(补遗)事宜,本人承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重庆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庆主城九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相关要求。本人承诺在履行现场监督职责过程中做到以下几点:

1.本人近期未去过湖北,未途经湖北返渝或市外返渝后已按要求隔离满14天,未出现任何症状,目前身体状况良好。

2.本人承诺未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过接触史,未有发烧、发热、咳嗽等症状。本人目前身体状况良好。

3.本人配合交易场所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

4.本人在项目交易当日提前到达交易现场,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无呼吸阀的合格口罩,严格遵守交易现场管理规定,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

5.业务办理结束后,本人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承诺人(公章):